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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编辑:佚名
各位家长: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华师外校具体招生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10个班(含CEP双语小学部、I-EP小学部(IB课程部))、2个港澳子弟班
七年级:8个班(含CEP双语中学部、I-EP中学部(IB课程部))
各学部介绍附后
二、招生对象
小学部:年满六周岁学生(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
初中部: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港澳子弟班:年满六周岁港澳籍学生(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
少量插班生学位
三、报名流程
根据有关要求,报读华师外校有两种途径:
可直接向学校申请报读
穗籍、非穗籍有广州市居住地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学籍、外籍学生统一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 填报“广州开发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01可直接申请入读华师外校的学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直接申请入读本学校:
1.一年级港澳籍学生
年满六周岁港澳籍学生(港澳子弟班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校内小升初学生
学校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内部教职工适龄子女
华师外校及广州同文教育集团正式教职工适龄子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三类人员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及公示栏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广州市招生报名系统特定端口,由学校录入以上学生信息,经黄埔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报名,请家长认真考虑选择是否报读。
02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统一报读的学生
一. 对象:
(1)穗籍学生:
入读小学:以其户籍界定属地区
入读中学: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2)非穗籍学生:
入读小学: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属地区。
入读中学: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3)外籍学生
二. 流程:
(1)学校:可通过参观及意向登记
(2)网上报名
1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民办小学:5月7日—11日网上采集报名信息,5月19日—20日网上填报志愿;
民办中学:6月15日—20日网上采集报名信息,6月28日—29日网上填报志愿
2电脑派位和录取
民办小学:6月2日电脑派位。6月10日—12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民办中学:7月2日电脑派位。7月9日—10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3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民办小学:6月13日新生注册。
民办中学:7月11日新生注册。
4补录(补录阶段,不限户籍)
民办小学:7月20日—21日民办小学进行次补录。8月25日—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民办初中:7月20日—21日民办初中进行次补录。8月25日—26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